1、侵占罪是侵犯财产罪的一种吗
侵占罪作为侵犯财产罪中的一个类别,其概念主如果指在代其他人保管财物、遗失物品或掩埋物品时,出于非法占有些目的而擅自将这类物品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肯定标准,同时又拒绝归还给权利人。从其法律性质与构成要点的角度剖析,侵占罪无疑直接侵害了别人对于财产的所有权,完全符合侵犯财产罪的基本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别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别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置。
2、侵占罪是自诉案件还是公诉案件
侵占罪乃是是自诉范畴之案件。
因为此项罪行需由受害者自行发起诉讼,故其被概念为自诉性质案件。
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已有明确规定。
侵占罪主要特点在于,侵害者用非法方法非法占有别人财物且拒不退还,一般涉及涉案金额较大。
其具体内容如下:
1.心疼的对象包含代为保管的财产、被别人遗忘的物品,与别人的埋藏物;
2.侵占罪需要由受侵者提出诉讼才可进行定罪量刑,若受侵者不予追究,那样法庭将没办法立案与处置;
3.侵占罪最突出的表现形态即为拒绝将所占有些财物交还给原主人;
针对普通的侵占罪行,会给予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罚金的处罚,而对于情节较为恶劣的侵占状况,则将处以两年至五年的有期徒刑和相应数额的罚金。《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别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别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置。
3、侵占罪是公安管理行为吗
侵占罪作为一种须由被害人向司法机构提出控诉而后方能予以处置的刑事案情,通常情况下并不包括于公安部门主动监管的范围之内。所谓“告知才予处置”原则,即表示被害者需提出明确谴责并请求判决后,才能引起司法机构的看重与介入,不然不予干涉。然而,若涉及到国有财产或别人遗失物品、埋藏物等特殊情形时,公安机关则大概承担起相应的管辖责任。在实质操作过程中,判断某一事件是不是应由公安部门进行管理,主要取决于侵占行为所针对的财物性质与具体的情节进步和有关证据情况。总的来讲,绝大部分普通种类的侵占罪,都需要由被害人亲自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侵占罪作为侵犯财产罪中的一个类别,其概念主如果指在代其他人保管财物、遗失物品或掩埋物品时,出于非法占有些目的而擅自将这类物品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肯定标准,同时又拒绝归还给权利人。从其法律性质与构成要点的角度剖析,侵占罪无疑直接侵害了别人对于财产的所有权,完全符合侵犯财产罪的基本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