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主体认定条件是什么
洗钱罪所牵涉到的上游犯罪具体有七大类,分别根据顺序且逐项列出如下:
第一项即是要紧的毒品犯罪,第二则是涉及到各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范畴,下面就是与之紧密相连的恐怖活动犯罪,另外三大学科分别是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与紧急扰乱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最后一大类便是备受关注的金融诈骗犯罪。而关于洗钱罪构成的独特特质,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总结理解:
第一,从犯罪的客体来看,这是一个涉及多元层面的复杂客体——既影响到了金融秩序的健康运作,同时也涉及到对社会经济管理秩序的侵害,更进一步地,它还触有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动和外汇管理有关法规;第二,从犯罪的主体来看,这是一个涵盖广泛的一般主体,其中包含了年满十六周岁并拥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各类单位;最后,从犯罪的主观方面来看,这是一种明显的故意心态,即行为人明知我们的行为是在为犯罪违法所得进行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没收推行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紧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法转移资金的;
(四)外贸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办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
2、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指的是什么犯罪行为
依据国内有关法律规定,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主要包含七类犯罪行为,即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
针对这种犯罪行为所涉及到的资金,法律明确禁止为其掩饰、隐瞒资金来源及其性质进行洗钱活动。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类涉嫌洗钱犯罪的行为人,依据情节轻重程度,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并处罚金。
对于情节特别紧急的状况,则可能被判处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并处罚金。《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没收推行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紧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提供资金账户的;
帮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法帮助资金转移的;
帮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以其他办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紧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的类型有什么
针对洗钱罪行,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其上游犯罪主要涉及以下七大种类:第一是紧急的毒品犯罪行为,诸如走私、贩卖、运输与制造毒品等违法行为;第二是基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行为,这其中涉及到组织、领导与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等多种犯罪形式;再者是恐怖活动犯罪,具体表现为组织、领导或参与恐怖活动组织等违法行为;除此之外,走私犯罪也被纳入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范畴,涵盖了各类走私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下面是贪污贿赂犯罪,包含贪污、纳贿、挪用公款等多种犯罪行为;最后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伪造货币等违法行为;与金融诈骗犯罪,包含筹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多种犯罪行为。法律对于洗钱罪的严格规制,旨在严厉打击通过各种方法将上述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进行合法化处置的行为,从而有效维护国家金融秩序及司法公正。
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主体包含涉及毒品、黑社会性质组织、恐怖活动、走私、贪污贿赂、金融诈骗等七大类犯罪的个人和单位。这类主体通过洗钱行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来源和性质,紧急扰乱金融秩序和社会经济管理秩序。